广西新桂商商会入会须知发表时间:2022-07-12 10:22 一、入会条件 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 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 (三)属广西工商联直属会员企业或广西区内年轻一代的企业,在广西民营经济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企业; (四)遵纪守法,热心商会工作,积极参加本会活动。 二、权利义务 (一)会员权力 1、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 2、参加本会的活动; 3、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 4、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 5、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 (二)会员义务 1、遵守本会章程; 2、执行本会决议; 3、宣传本会工作,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 4、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 5、按时缴纳会费; 6、参加本会的会议和各项活动; 7、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信息。 三、会费标准 会 长:会费100000元/年 副会长:会费30000元/年 理 事:会费8000元/年 会 员:会费3000元/年 四、入会流程 (一)具备条件的单位加入本会,应提交入会申请书以及入会申请人有效证件、本单位经营状况及法人资格情况; (二)由秘书处审核后提交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; (三)经批准后,交纳会费,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本会秘书处颁发会员证。 五、交费办法 开户行: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户名:广西新桂商商会 账号:63010155260001361 六、商会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盘龙路2号凌顶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:0771-4301802,13317610380 邮箱:gxxgssh@qq.com 商会网址:http://gxxgssh.com/ 附表: 广西新桂商商会入会申请表
广西新桂商商会诚信自律公约
为构建以诚信自律为核心的商会文化,确保商会各项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,形成会员企业间诚信合作机制,商会广大会员发起《诚信自律公约》,并要求每一家入会企业须签订此《诚信自律公约》: 一、遵法守法经营,自觉履行义务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,依法备案,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取得经营许可证书。 二、勇担企业责任,增强诚信意识。企业在经营中应诚实守信、平等互利、践行承诺,严格遵守《合同法》和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规定,全面、忠实地履行所签订的合同,争当重合同守信用的企业。 三、规范融资行为,共建信用体系。搭建诚信互助、自律共赢的融资平台,实现融资行为的持续良性发展。加强行业内自律意识,发挥各自优势资源,不断提高抗风险能力,促使融资行为更加正规化。 四、遵守道德规范,强化永续服务。作为商会一员,须品行端正、为人真诚、言行举止得体、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,传播正能量。 五、同行应当互敬,构建和谐商会。会员企业之间发生纠纷和争议应在商会内调解、协商解决。调解无效可以申请仲裁和诉讼解决,反对恶意诋毁对方和超越法律的手段制裁对方。 六、遵守统计法律法规,发布数据真实可靠。会员企业上报政府机构和本会的各种统计数据须真实准确,对外发布各种信息真实可靠,不得误导消费者和社会公众。 七、履行社会责任,为和谐社会作贡献。会员单位应自觉履行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环境保护法》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工会法》等法律法规,做一个有社会责任的企业。 八、树立知识产权意识,尊重他人劳动、尊重知识。会员单位应严格执行《专利法》、《商标法》、《著作权法》等,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。 九、低碳环保节能,共促绿色发展。会员单位要提倡低碳环保,严格遵守《环境保护法》,自觉淘汰落后产能,实现蓝天常在、绿水长流、永续发展。
特别说明: 1.作为商会会员要做到言行一致,不做虚假承诺,要“言必行,行必果”,把诚信和守约放到第一位。如果不能做到诚信守约,经会员投诉后商会则介入个别约谈,对被投诉超过2次以上的会员经核实后清理出会,并给予会内通报。 2.作为商会会员不得做出任何影响商会形象的事情,如果发生,经核查后在会内进行通报,如果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,商会有权予以追究,同时,终止其会员单位资格,并在主流媒体上刊登公告,予以公示。 3.作为会员单位不得在会员之间发布虚假信息,不得以欺骗手段谋求利益,一经发现则无条件清理出会,并由商会在会员信息平台进行通报,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则由商会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予以公开通报,针对涉及重大利益的则移交司法机关追责。 本诚信自律公约对商会所有会员有效,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补充。
本人已认真阅读并自愿遵守以上约定条款。
承诺人单位(盖章):
法人/承诺人(签字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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